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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版永續揭露準則「4大利多」2026年119家上市櫃先行


台版永續揭露準則「4大利多」2026年119家上市櫃先行



台版永續揭露準則2028年全面上路。(圖/記者陳依旻攝)


記者陳依旻/台北報導

台版永續揭露準則2028年全面上路!金管會規劃自2026年會計年度起分三階段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(IFRS)永續揭露準則,今(17)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,第一階段119家資本額100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先行。

107家資本額5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2027年實施;剩下的1553家在2028年跟上。金管會證期局官員指出,現行年報需在股東會前7到14天出爐,但有業者反映,時間點有點負擔。要提前,年報就要有所簡化,因此,會先在明年做兩件事,第一,檢討年報,要大幅簡化;第二,等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(ISSB)規範規劃出來,會讓企業在2025年用簡化的年報去申報,進而順利接軌。


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(IFRS)轄下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(ISSB)於今(112)年6月26日發布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「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」(S1)及第S2號「氣候相關揭露」(S2)。


證期局局長張振山指出,在這方面,台灣進度算國際前段班,等2024年將年報編制內容編制出來 ,簡易年報會比現行少60頁左右。此外,接軌後,上市櫃將迎來提升國際能見度、防止漂綠、引導永續資金投資、加速永續轉型及承諾四大效益。


金管會指出,近年國際間愈加重視漂綠風險,永續報導的趨勢已由自願性的永續報告書走向強制的法定報告,金管會將修正年報編製相關規定,新增永續資訊專章,規範國內上市櫃公司於年報專章依IFRS永續揭露準則揭露相關資訊,並提前與財務報告同時公告。


考量國內企業永續發展成熟度不同,為給予企業充分彈性以準備因應,金管會將允許企業採用永續準則的豁免項目,包括首年度僅需考量氣候議題、溫室氣體範疇3延後一年揭露、首次適用年度免揭露比較期間資訊、主管機關可另定溫室氣體計算標準等,並就量化難度較高的揭露事項,例如氣候相關風險的預期財務影響、氣候情境分析及韌性評估,可依企業現行的技術、資源及能力揭露質性資訊。


另,涉及估計事項,例如氣候風險及機會對企業資產及營運活動的影響金額及比重、溫室氣體範疇3,也可依現行合理可佐證的資料估算,無須投入過度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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